近日,从北湖区召开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获悉,为了落实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推进村(居)妇组织改革,发挥基层妇联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作用,会议安排部署健全村(居)自治组织工作。全区村(居)换届之后,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要依法依规,根据区妇联的对乡镇街道村(居)妇联换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每个村(居)妇联选举产生一个主席,至少两名副主席,15名执委,组建妇联机构,原来的妇代会主任全部改为妇联主席。第二,乡镇党委负责领导,妇联负责指导村(居)妇联组织改革换届工作。第三,要根据全省妇联时间安排,在2017年6月完成全部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