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下发的北办发【2015】34号文件,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湖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在第二章村干部报酬第四条中明确指出:村秘书、村计生专干(妇女主任)800元/月,首次以红头文件确定村级妇女主任的报酬,厘清了村级计生专干和妇女主任的关系。
一直以来,我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当选的女性委员,一般负责计生工作。在区级文件中,仅仅对计生专干明确报酬补助,因此,混淆模糊了当选的女性委员的承当的工作职责,她们认为自己只负责计生工作,对于妇联工作任务,不予开展执行,甚至在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简介中,只有计生专干,没有妇代会主任,导致妇联工作在村级难以接地气,落实有困难。我会发现这个问题后,找到有关文件,联系民政部门,组织部,反映这个情况。我们找到《村民组织法》《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关于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成员的意见》等法律、文件精神,请相关部门帮助理顺村级妇联组织建设的经济基础,有利于开展妇女工作。新出台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为基层妇联队伍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澄清了原来村级计生专干对于自身工作职责的错误认识,为发挥基层妇女之家的作用提供了队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