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席,我丈夫昨天动手打了我,你看看我的脸现在还有淤青,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这个外地媳妇。”12月12日早上一大早,方女士就来到村委会哭诉。
据悉,方女士跟李先生是重组家庭,方女士是外地人,九年前通过媒人介绍与李先生认识,并领了结婚证。两夫妻勤劳肯干,在外人眼中他们是幸福的家庭。这几年李先生因家庭琐事,时常对方女士谩骂甚至动手,方女士碍于面子怕家丑外扬,一直隐忍,昨天终于不堪忍受才到村妇联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南岸村妇联组织妇联执委带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手册立即到方女士家中进行调解。现场对方女士丈夫进行法律宣讲,劝诫李先生要尊妻、爱妻,不仅仅是不能谩骂殴打妻子,也不能对家里其他成员进行打骂,否则触犯法律,要面临法律责任。经过劝导,李先生终于认识到打骂家庭成员不再是家事,而是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最终,李先生主动认错,并保证以后不再家暴。同时,我们也呼吁妇女同胞一旦遇到家暴及时向妇联、司法等部门寻求帮助,不要一味忍让,更呼吁男同胞提高法律意识,不要把家暴当小事,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