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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法院:“3×3”模式建立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9-11-25 16: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近年来,针对涉及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和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案件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桂阳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维权力度,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2016年以来,该院审理涉及留守儿童刑事案件12件12人,有10人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达83.3%,并且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均未重新犯罪;审理各类涉及留守儿童民事案件136件,涉及留守儿童195人,涉及留守儿童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和撤诉结案率达75.8 %;依法减、缓、免涉及留守儿童案件当事人诉讼费6万余元,实现了对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三优先,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通道维权“快”。针对留守儿童维权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等特点,该院设立涉留守儿童案件立案法官引导诉讼责任制,在引导留守儿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涉留守儿童案件立、审、执相互衔接的“绿色通道”。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减缓免收诉讼费用、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庭前调解、及时速裁或适用简易程序等,就地、就近或者到家中开庭,对涉留守儿童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涉留守儿童案件纳入到涉民生案件中集中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纳入失信“黑名单”,督促其履行义务,确保及时执行到位。2016年以来,该院审理涉留守儿童案件的办案期限同比缩短5.5天,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2.1%,执行标的款达160余万元。

三沟通,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意识扎根“深”。在办理涉留守儿童案件中,该院及时总结案发原因及特点,做好案件“三沟通”。即:一是与村或者社区的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街坊邻居等沟通;二是与留守儿童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沟通;三是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沟通。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情况及成长社会环境状况,掌握矛盾焦点。在此基础上,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审前调查材料,综合分析留守儿童的主观恶性程度,做到有的放矢。同时,注重对留守儿童犯罪的预防教育。该院每年组织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不定期到留守儿童集中的中小学、社区进行法制宣传,结合典型案例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分析留守儿童犯罪原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利用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农忙季节等家长集中回乡的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家教专题课,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对家长们进行培训,多角度、全方位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到位,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效果“佳”。2016年来,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三到位”,即调解到位、挽救到位、帮扶到位,稳步推进留守儿童维权工作。对于发现涉及留守儿童财产、教育、抚养等方面纠纷案件,及早介入调解,减少留守儿童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联动留守儿童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学校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本着教育、挽救目的,对10名初犯、偶犯的留守儿童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分别判处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尽可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矫治失足留守儿童创造了有利条件。针对留守儿童大多缺乏家庭温暖、社会关注,容易出现极端情绪的问题,该院组织法院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人民陪审员与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离异等家庭家长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并与学校、村委会建立绿色反馈通道,有效避免留守儿童因缺乏有效监管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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