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郴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经验交流 > 正文
县妇联关于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及孕产妇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11-25 16: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近年来,桂阳县妇联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孕产妇社会保障工作,为保障农村妇女身体、生殖健康,满足妇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现分别将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工作和孕产妇社会保障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中,县妇联与县卫生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实施我县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2009年底,县政府下发了《桂阳县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普查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并召开了全县项目实施启动大会。县妇联成立了以妇联主席为组长,分管两癌工作的副主席为副组长,妇儿工委专干、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力推进

为了做好两癌免费检查这项工作,全县各级妇联结合项目实施契机,广泛开展了妇幼保健知识宣教活动,召开了全县乡镇妇联主席会议,并在每个乡镇都召开了启动大会,就此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明确要求各乡镇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要认真组织好农村妇女参加宫颈癌免费普查。

为让广大农村妇女知晓宫颈癌普查的目的和好处,县妇联还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的作用,在电视台播放《桂阳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向乡镇街道发放宫颈癌普查宣传资料,在普查现场设立固定宣传栏及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等形式宣传。县妇联还先后10次邀请县妇幼保健院专家到乡镇、村为农村妇女进行妇幼保健知识讲座,让农村妇女加深了对宫颈癌和其它妇科疾病的了解,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参检率。

(三)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我县全面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县妇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随时关注了解县妇幼保健院对该项工作的普查进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通过检查发现的患癌妇女名单,一方面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另一方面由乡、村妇女干部每年进行摸底调查,所有的名单汇总到县妇联,由县妇联为她们建立个人档案,及时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县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各乡镇普查普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归档,为今后制定决策提供依据。对疑难患病妇女,协调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将进行后续治疗的跟踪随访,提供治疗帮助。

(四)立足基层,真情帮扶

几年来,县妇联为推动我县妇女健康保障竭尽全力,一是向上级妇联和财政争取救助经费,对农村贫困宫颈癌妇女进行慰问救助,自项目启动以来,县妇联已争取省妇联经费19万元,对19名患宫颈癌农村贫困妇女进行了救助,向市妇联争资2.1万元,对16名患乳腺癌妇女进行了慰问救助;二是向县财政争取救助费,最近三年县妇联从县财政每年争取2万元,救助患癌妇女30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实施为帮助我县广大农村妇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妇科疾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对农村妇女健康问题进一步得到了关注,有效传递了政府的关爱。同时,我们也发现,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救助经费不足。目前,我县每年患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有445名,由于上级妇联分给我们的名额太少,很多宫颈癌贫困妇女都在排队等待救助,我们通过走访发现,只要是有患癌的家庭都会因病致贫,都需要得到救助。上级妇联安排的一万元经费只救助一个患癌妇女的规定,建议分而用之,或者对示范县适当增加救助比例,让更多的患癌妇女得到救助。

2、部分农村妇女健康意识不强。宫颈癌检查项目这项工作虽然推行了几年,部分边远乡镇农村妇女和外出打工妇女不能每年坚持检查。

3、建议上级妇联积极争取将项目款从妇联系统下拨,一是解决县、乡两级妇联无宫颈癌检查项目办公经费的问题;二是增加妇联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二、孕产妇社会保障工作

(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近年来,县妇联积极推动全县孕产妇社会保障工作各项政策的出台实施,每年组织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孕产妇社会保障各项指标进行一次评估,使全县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剖宫产率、新法接生率、高危产妇筛查率、高危产妇管理率和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各项指标均达到我县“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我们还充分利用妇女儿童之家这个平台,每年至少邀请专家举办4期以上有关孕产妇保健、妈妈讲堂等方面的教育讲座,同时还与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计生委等单位共同组织孕产妇健康讲座和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共出版宣传专栏146期,惠及全县所有孕产妇,使孕产妇的保健意识、保健水平不断增强和提高。

(二)积极为孕产妇维权。县妇联作为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构,非常重视孕产妇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我们共接待涉及孕产妇产假及生产期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来信来访12起,我们都及时进行了调处,依法维护了她们在孕产这一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建议

1、流动人口孕产妇不愿接受孕期保健服务。

2、部分超生的孕产妇不敢接受孕期保健服务。

3、某些企业单位在孕产妇的招工、产假待遇等方面仍存在不依照相关政策履行的现象。建议多部门合作,增强执法监督力度,让孕产妇在招工、产假待遇等方面的权益真正得以保障。

 

 

2015414

联系电话:0735-2871512 湘ICP备20006897号-1 Copyright 2021 郴州妇女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