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市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2020年全市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郴妇字〔2020〕11号)要求,经逐级择优推荐、严格审核,市妇联拟评选第十二届郴州市五好家庭27个、郴州市最美家庭40个、郴州市家庭工作先进集体12个和郴州市家庭工作先进个人14名。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时间:2021月2日4日—2月10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受理地点:郴州市妇女联合会家儿部
受理电话:2871556
电子邮箱:czsflesb@126.com
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妇联反映拟评选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郴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