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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知偷食禁果,妇联维权主动干预
发布时间:2019-11-25 15:5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2月9日上午,汝城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朱某强奸案,县妇联副主席、人民陪审员李矿辉参加了当日的庭审。

朱某系汝城县某中学初三15岁男生,与另一中学初二13岁女生何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相识,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一见钟情,很快发展成恋人,并情不自禁地多次偷尝了禁果,被何某母亲发现后报了案,因何某未满14周岁,朱某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得悉该案原委后,县妇联迅速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干预机制和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在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县妇联主动干预,联合公安、检察、司法开展了朱某社会危害性评估,经过积极主动协调和客观风险评估,公安机关对朱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逮捕决定,司法局派遣专门律师开展了法律援助,同时,县妇联还对双方父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朱某赔偿了被害人精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父母的书面谅解。在案件审理判决阶段,县妇联主动参与。县妇联副主席李矿辉任人民陪审员近10年,有着较丰富的未成年案件审理经验,在案件合议时她提出,朱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他有三个从轻情节:朱某系未成年人;主动坦白,认罪态度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小,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出发,她建议对朱某适用缓刑,得到了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赞同。

目前,该案已经宣判,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即日可回到校园继续学业。

下一步,县妇联将对朱某何某两个懵懂少年进行心理疏导,并对他们的成长持续关注,县妇联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家庭教育弱化、青少年性教育缺失以及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等社会问题探讨研究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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