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郴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维权之窗 > 正文
嘉禾县妇联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两年的伤害纠纷
发布时间:2019-11-25 15:5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10月20日,嘉禾县妇联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两年的跳楼受伤害纠纷。

珠泉镇某村女孩胡某与某村男孩廖某在初中读书时相恋,毕业后两人达不到法定婚龄便同居,并于2012年2月28日在医院产下一女孩。因廖某经常无所事事,成天玩电脑,夜不回归,2012年8月26日,胡某便对廖某说:”我们已有孩子了,要自食其力,你这样下去,我们不能总是依靠父母生存”,但廖某不理不采。胡某三番五次做廖某工作说:“如果你在这样下去,我不如死了算了,反正与你生活也没意思”。说完便冲上二楼,爬出了窗外,其母和邻人赶去劝阻未果,胡某从窗台上跳了下去,造成腰椎骨折,下身瘫痪。为此事廖某母亲也患癌症晚期,相继去世。由于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的不合法,法院无法立案,胡某家人便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联合镇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珠多方与双方村干部协商 ,同时又找双方有威望的亲戚朋友做工作,实行单方协调与自行和解协商相结合。终于在10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由廖某家一次性给予胡某补偿,婚生女由廖某抚养,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最终使这一起历时两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联系电话:0735-2871512 湘ICP备20006897号-1 Copyright 2021 郴州妇女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