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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25 15:5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湘妇字[2014]8号、郴妇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特成立永兴县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泽林,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袁亚玲,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加发,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丽玲任副组长,县民政局刘琼阳、司法局戴小春、县妇联曹丽琼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主任由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小春担任,县司法局陈永发、县民政局李琴、县妇联邝淑金为成员,并从社会聘请了刘烈义、冯满菊为专职调解员。调解中心日常管理由县妇联负责,具体业务受县司法局指导,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四楼。(永兴县妇联曹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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