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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七旬老妇无人赡养  妇联调解再续情缘
发布时间:2019-11-25 16: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近日,桂阳县妇联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不仅依法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较好地消除了家庭矛盾纠纷。

雷某,1945年出生,生育李某文、李某富、李某丽、李某花4个子女。雷某早年丧偶,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四个子女抚养成人,现已年过七旬,除每月50元的农村养老金外,别无其他收入,且自2016年因病瘫痪在床至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赡养义务全部由长子李某文一个人承担。雷某多次与李某文,李某富、李某丽、李某花协商赡养事宜,四个子女均以生活困难为借口拒绝赡养,致使雷某无法正常生活下去。万般无奈之下,雷某寻求妇联的帮助。

县妇联和县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将老人的4个子女召集在一起,在详细了解了四个子女赡养父母的情况和存在的矛盾后,工作人员首先向他们讲解了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让他们明白不赡养老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从家庭伦理道德、家庭亲情方面做思想工作,让他们懂得在处理家庭纠纷时要讲究互让互谅,以和为贵的原则。接着,又从法理、情理、伦理等各个角度,用大量生动的敬老爱老典型事例,引导四个子女认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场的4个子女幡然醒悟,当场向承认错误,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谢谢妇联的同志,如果不是你们的悉心调解,我都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达成协议后,老人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连连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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