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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赡养纠纷对簿公堂  联合调解续写亲情
发布时间:2019-11-25 16: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近日,桂阳县妇联联合县太和法庭、县维权中心一行4人驱车数十里,来到太和镇榜山村,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时,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孝敬老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时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发生。

“我现在瘫痪在床,没人照顾我的话,连口热乎的饭都吃不上啊……”病床前,何某林握着调解人员的手说道。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何某林是太和镇榜山村人,经历过两次丧妻之痛,一人含辛茹苦将5个子女抚养长大。本该好好享受天伦之乐,却在2014年11月因患脑溢血、脑动脉阻塞等疾病瘫痪在床。

瘫痪后的何某林不仅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起居更是无法自理。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赡养义务全部由长子何某光一人承担。何某光因妻子早已过世,子女在外打工,他便搬来和老父亲何某林一起生活,何某林瘫痪的两年时间里,一直由他照顾,其他兄弟姐妹每月会出部分生活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何某光一人照顾渐渐有点力不从心,他跟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商量,大家轮流照顾老父亲,多次协商未果,何某光一气之下也不愿意再照顾老父亲。躺在病床上的何某林,在忍受着病痛折磨的同时,还面临着无人赡养的困境。“都说养儿防老,我现在却成了一家人的累赘,我该怎样生活下去……”病床上的何某林忍不住老泪纵横,子女们因赡养问题争执不下,无奈之下,何某林将5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为了解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调解人员跟随榜山村村委会一起去何某林家中了解情况。

躺在病床上的何某林,说起这几个月来的经历,不由得长长叹气:“原来老大照顾我也照顾的挺好的,现在他们有了争执,谁都不愿意照顾我这个糟老头子,我也是没法子才上法院打官司啊……”

何某林是上个世纪20年代人,经历过两段婚姻。前妻在生下一儿(即长子何某光)一女(女儿送养给他人)后因病去世。几年后,何某林与第二任妻子结婚,生下了两个儿子(即何某国、何某玉)和两个女儿(何某宝、何某元)。俗话说:“多子多福”,可是何某林老人并未享受多子多福,而为自己的赡养费与子女们对簿公堂。

何某林老人跟长子何某光现在住的房子是三子何某玉的房子,但宅基地属于何某林,为争夺宅基地,几年前何某玉趁何某林外出走亲戚时拆掉了老房子,重新砌了新房子,其他兄弟对此不满。何某林瘫痪在床后,何某玉不仅不照顾老人,反而怕其他兄弟侵占其房子,要老父亲搬出去住。二子何某国认为老人每月有80元的农村低保,逢年过节亲戚朋友、孙子孙女会给老人钱,长子何某光在照顾老人时财务未完全公开,且老人在照顾何某国的儿子时,因疏忽致使何某国儿子被烫伤,花了十多万,现在还在治疗之中,因此也不愿意照顾老人。说起照顾老人,长子何某光也满肚子委屈,“我现在也60多岁了,老人身上没多少钱,平时还要照顾老人衣食起居,老人吃饭要钱、看病要钱,吃药要钱……其他兄弟姐妹都有收入,我年纪大了,等老人百年之后,我该如何生活?”何某光认为,大家应该轮流照顾老人,这样他也能趁着还有劳动能力去外面赚点钱养老。

而何某林的两个女儿家庭比较困难,其中大女儿何某宝丈夫也瘫痪在床,说起老父亲,她们也很为难,“我们平时也尽到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只是实在是没有太大的精力把老人接到家里照顾,但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我们会多去看望老人,给老人带去钱财等生活物资。”面对瘫痪在床的老父亲,何家两姐妹也很自责,她们表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会尽到赡养义务,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人现在患病在床,需要子女们的关爱,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只有化解矛盾,促使子女们重归于好,大家齐心协力照顾老父亲才是关键。”望着眼前厚厚的案卷材料,调解人员决定在开庭前邀请第三方榜山村调解委员会一同参与调解。

2017年6月8日,在当地村委会的组织下,调解人员与当地村干部到何某林家中组织调解。调解人员先讲法再讲情,首先明确告知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尽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现实生活,与老人的子女逐一谈心,苦口婆心地讲述老人把他们几个抚养长大的艰辛与不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老人的五个子女被调解人员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与父亲的疙瘩也解开了。“想起小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父亲一个人靠着做零工养活我们几个,忙得连一口热乎的饭都吃不上……”何某林最小的女儿何某元想起老父亲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忍不住用衣襟不停地抹眼泪,其他几个子女眼眶也红红的。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莫等子欲养而亲不待,老人现在卧病在床,你们应该好好孝敬他,让他安享晚年……”听了承办法官的一席话,回想起以前老人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何某林的五个子女羞愧难当,一致表示愿意赡养老人。

调解人员在此基础上,主持双方就具体赡养事宜、赡养费及医药费分担等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何某林老人由何某光、何某国、何某玉三人赡养,其女儿何某宝、何某元因家庭困难可以自行以自己的能力履行看望和赡养老人义务,其三兄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加其赡养义务,在赡养期间何某林老人的生活费、护理费由当月赡养人全权承担,因病发生一切费用由何某光、何某国、何某玉三人共同分担。何某林老人的养老金、低保补助由太和镇榜山村村委会村支书何某增暂行代为保管,如何某林老人去世后此笔款作为安葬费处理。

达成调解协议后,何某林老人撤回起诉,一家人重归于好。“谢谢法官和调解人员,你们真是好人啊……”拿到调解协议的那一刻,何某林老人握着调解人员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要求子孝,先敬爹娘……”。从何某林家中走出来,看着他们一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愿意各自出一份力赡养老人,承办法官和调解人员脸上都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赡养老人是责任更是义务。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来说,子女都是赡养老人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法律对赡养义务、奖惩措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道德感化不了,那么司法必须起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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