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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公安依法惩治家暴男,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19-11-25 16: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6月14日,县公安局办理了一起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并依法对施暴男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接到女子雷某电话报警,称其丈夫又打了他,要求公安机关处警维护个人权益。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雷某带到镇卫生院检查。检查完后,民警分别对雷某和其丈夫欧阳某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询问得知,雷某和欧阳某虽系夫妻关系,但欧阳某平日好吃懒做,且一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对妻子发脾气,有时候见妻子争辩就动手打人。雷某因顾及到家中子女,向来都是能忍则忍,想以自己的忍让为子女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当日上午8时许,因雷某一大早出去干农活没有及时煮早餐,欧阳某又开始牢骚满腹、抱怨不断,既扇雷某耳光,又对雷某拳打脚踢,导致雷某身上多处红肿。本以为已经结婚20多年了,妻子还会像往常一样逆来顺受,没想到这次妻子竟然报了警。

或许是丈夫欧阳某多次的家暴行为已经伤透了妻子的心,也或许是雷某内心的委屈积压太多,雷某在接受民警询问的过程中情绪激动大哭不止,并声称无法原谅自己的丈夫,强烈要求民警对欧阳某进行严惩。

因欧阳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欧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法律规定将欧阳某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家,本是温馨的港湾;丈夫,本应是妻子的庇护伞。夫妻间只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才能共同抵御外界的风雨,将家经营得更好。作为丈夫,不但不保护妻子,不为妻子撑起一片天,反倒对妻子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这样的家,何以为家?只希望平日有家暴行为的男子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日后有所收敛、有所警醒,学会尊重妻子,不要让家暴毁了完整的家。也希望广大忍受家庭暴力的同志不再忍气吞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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