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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调新“枫” | 嘉禾县法院+妇联:“家事调解员” 破解家务难断事
发布时间:2024-11-18 15:2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感谢妇联和法院领导的悉心调解,我的婚姻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大家都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联合嘉禾县妇联婚调工作人员,又成功平稳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雷某琪与被告雷某华(丈夫)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系同村人,双方自由恋爱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近年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子女抚养问题争吵不断,且被告曾对原告和其家人有过激行为,遂原告提出协议离婚,但因被告方不同意两次未果,原告向妇联、法院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嘉禾县妇联接到原告诉求后及时与县法院进行对接,以家事调解员的身份到法院联合研究调解方案,通过认真查阅案卷,到被告住处所在地村委会,向村委会干部、邻居、原告母亲、被告的姐姐侧面了解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及小孩目前的学习生活情况等,认为该案风险隐患等级较高。通过与原、被告直接电话交流沟通,了解到被告对原告多年来未尽小孩的抚养义务而耿耿于怀,而原告认为被告有暴力倾向坚持要离婚。为了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法院和妇联婚调工作人员来到开庭现场开展联合调解,妇联以娘家人的身份倾听原告在婚姻家庭当中的不易,也推心置腹的交流维系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幸福的要素等;与被告的交流中要求站在原告的角度去感受,婚姻走到这一步男女双方都要进行换位思考,并要对孩子的未来承担监护人应有的担当,终于在法院和妇联工作人员心连心、面对面的调解下,双方的心结终于被打开并同意调解方案,原告支付26800元抚养费作为这些年自己对家庭缺位的弥补,且以后每月支付每个小孩750元直至小孩成年。被告表示以后会主动配合原告给予看望小孩,双方在签订协议的那一刻都展露出许久未见的笑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则社会安定。后疫情时代的来临,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对妇联和司法机关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嘉禾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积极争取部门力量有效整合,不断完善“妇联+法院”的婚恋家庭纠纷调处合作机制,有效发挥“家事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并结合嘉禾的实际,走出了一条婚调“智”理新路子,形成一套“信息互动、齐唱双簧、共同调处、跟踪回访、为民服务”的互通式管理模式,妥善高效化解了多例中高风险婚恋家庭纠纷,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与县法院密切配合,有效互动,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实现平安嘉禾、和谐嘉禾、幸福嘉禾作出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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